省实党字[2018]16号

 关于批准马苗璇等为预备党员、林新燕等为发展对象的通知

各党支部(党总支):

 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:

  1.批准马苗璇、胡诗雨等2位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,成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。2位同志的预备期从2018年9月26日开始计算。

  2.批准林新燕、张晶等2位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
  请在党支部大会上宣读并通知其本人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共产党广东实验中学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           2018年10月10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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