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实党字[2018]16号
关于批准马苗璇等为预备党员、林新燕等为发展对象的通知
各党支部(党总支):
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:
1.批准马苗璇、胡诗雨等2位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,成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。2位同志的预备期从2018年9月26日开始计算。
2.批准林新燕、张晶等2位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请在党支部大会上宣读并通知其本人。
中国共产党广东实验中学委员会
2018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