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实党字[2018]08号
关于批准马苗璇、胡诗雨同志为发展对象的通知
各党支部:
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,批准马苗璇、胡诗雨两位同志为发展对象。请在党支部大会上宣读并通知其本人。
中国共产党广东实验中学委员会
2018年6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