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实党字[2015]09号
关于确定余能高为入党积极分子、蔡优木为发展对象、批准朱明鲲等转正的通知
各党支部:
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:
1. 确定余能高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。
2.确定蔡优木同志为发展对象。
3.批准朱明鲲、陈蔓惠、邓洲恒3位同志按期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。
请在党支部大会上宣读并通知其本人。
中共广东实验中学委员会
2015年11月25日